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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组织开展2024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24-03-19 18:45 点击量:

各单位:

根据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》(实验字〔2024〕6号)(附件1)要求,现就beat3652024年上半年大型仪购置论证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论证范围

1.拟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学校自有资金购置,直接用于教学科研、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,单台套或批量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(含软件)和科研设施

2.此前论证结论为“重新论证”的仪器设备。

根据论证结论两年内有效的原则,凡在2026年5月前拟通过申报项目、申请专项等方式筹集资金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,均可纳入本次集中论证。请各教学科研团队提前做好仪器设备采购计划,避免因未及时完成论证工作导致采购计划推迟。

二、论证步骤

申购人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》(附件2),若属进口仪器设备的,需同时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》(附件3)。并于2024年4月5日下班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me@mail.xidian.edu.cn。学部统一组织查重评议及论证审核,审核通过的设备将由学校集中论证,详见论证流程图(附件5)。

三、论证原则

根据学校“无论证,不预算”的工作机制要求,学部评议过程中将重点核查以下内容:

1.拟购设备是否按照学校要求纳入公共平台统一管理。

2.设备预计年度运行机时是否满足财政部、科技部、教育部对高校大型仪器设备评价要求及查重评议有关规定:03类(仪器仪表)通用设备≥1400小时,专用设备≥800小时;04类(机械类)≥800小时。

3.学校资产系统(https://zcgl.xidian.edu.cn)或学校共享系统(https://dygx.xidian.edu.cn)中查询校内是否已有同类设备,或此前已有同类设备论证通过且在有效期范围内(附件4),可通过共享支撑当前研究。

4.是否存在对仪器设备刻意拆分、打包或未使用规范名称的情况。

5.保障性条件(物理空间、水、电、环境等)是否落实。

6.是否满足阶段性使用需求,或可通过购买服务解决。

 

附件1.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的通知
附件2.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
附件3.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
附件4.近两年集中论证审核通过的仪器设备清单
附件5.论证流程图


    beat365

2024年3月20日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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